数字经济时代,”数据”到底是谁的、怎么用、如何流通?
日前,《山东省数据条例(草案)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,并公开征求意见。这部地方性法规被外界视为山东正式为”数据”立法的标志性动作,目标直指数据权益不清、流通不畅、安全难保障等核心矛盾。

给数据产权一个明确的”名分”
数据产权的模糊地带一直是市场交易的堵点。企业掌握的海量数据,到底是企业的资产还是用户的隐私?数据加工后的衍生品归谁?这些问题长期缺乏法律层面的清晰回应。
《条例(草案)》对此亮明态度——落实国家关于数据资源持有权、数据加工使用权、数据产品经营权”三权分置”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。简单说,数据从”收集”到”加工”到”产品化”的每一环,都有对应的权利归属。
同时,条例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工作,为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、数据资本的转化提供权利凭证。这意味着,数据不再只是”说起来重要”的抽象概念,而是有了可以登记、交易、变现的”身份证”。
“管业务必须管数据”
针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数据管理问题,《条例(草案)》明确了一个硬性原则:各级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,应当同时做好相关数据的资源管理、发展应用、安全管理等工作——”管业务必须管数据”。
在数据共享方面,条例推动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,同时确立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服务的收费原则和”谁投入、谁贡献、谁受益”的收益分配原则。
数据爬取、算法歧视被划红线
《条例(草案)》并未回避数据领域的敏感问题。针对企业间无序”爬数据”、算法歧视等行为,条例明确划定法律红线,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。
在安全层面,条例压实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,明确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相关义务,同时提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,为数据领域的新技术、新业态留足发展空间。
19条重点产业链数据将先行先试
围绕”数据怎么用起来”这个核心问题,条例提出围绕工业制造、现代农业、医疗健康、海洋发展等重点领域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,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普及应用。同时培育数据企业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,推动数据产业集群化发展。
业内人士分析,山东坐拥41个工业大类、19条重点产业链,工业数据资源在全国首屈一指。条例一旦落地,山东有望在工业数据要素化配置方面率先跑通”数据变资产、资产变资本”的闭环路径。
公开征求意见已于6月21日截止,下一步将进入省人大常委会的二审、三审程序。这部条例的最终版本,将直接决定山东在未来数据要素市场格局中的位置。